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供货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1、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设备供货的采购方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设备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投标货物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外币按报名当天汇率折算)。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4) 投标人需具备元器件制造商(海格、西门子、ABB)给予本项目的低压配电柜项目授权,保证此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全程质量保证;
5)投标人需具备元器件制造商(施耐德、西门子、ABB)给予本项目的高压配电柜项目授权,保证此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全程质量保证;
6)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起至今)具有高低压配电柜上海地域产品供货业绩(3个单项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合同为准);
7)高压柜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柜3C证书及试验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贵单位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工作,请于2016年12月9日9:30~11:30、13:30-16:00至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金藏路258号4号楼206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元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给予的低压配电柜、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高压柜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柜3C证书及试验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汇款)。须以转帐形式(帐户: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帐号:310066111010141085454、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支付至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本工程中标服务费人民币75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资料工本费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本次招标范围为: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供货及配合指导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母线槽(联络柜与低压柜连接使用的母线槽)设备供货及配合安装,多功能仪表为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需预留断路器接点),中标人需提供深化后的二次接线图,需征得项目主设计单位(同济院)及相关部门的批准、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现场组装(含高低压设备电力信号的采集)。
8、工期:40 日历天,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满足上述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填报合理、最短的工期。
9、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 标 单 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10楼
联系人:贲木森/马辉
电话:021-51980869/51980863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藏路258号4号楼206室
联 系 人:孙可炜
电 话:021-68979815
传 真:021-68979816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目录
前附表 5
1.概述 6
2.工程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6
3.投标报价要求: 7
4.设备供应及竣工结算 9
5.设备质量要求 9
6.供货期要求和规定 9
7.设备款付款办法 10
8.投标标书的内容与编制要求 10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10.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 13
11.发出的招标文件 13
12.评标原则 13
13.投标保证金 14
14.其他应注意事项 15
前附表
序号 内容提示 内容规定
1 资金情况 国有企业投资,资金已落实
2 发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6年12月9日9:30-11:30 13:30~16:00
地点:金藏路258号4号楼206室
3 踏勘现场 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
4 书面提疑(打印并盖章)传真并发电子邮件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时前(逾期不办理)
传真:021-68979816
e-mail:360850208@qq.com
5 澄清日期、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 13点30分
地点:上海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10楼
6 送标时间、地点 送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00 止
地点:上海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10楼
7 投标有效期 自送标截止日期之后90日历天
8 招标范围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母线槽等设备供货及配合安装,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现场组装。
9 投标保证金数额 金额 :捌万元
帐户: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号:310066111010141085454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汇款凭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10 工期 工期:合同签订后 40个 日历天
工期延误的处罚额度:中标人按每延迟一日历日 元承担工期违约金(具体由投标人自报,不得低于1000元/日历日)。
11 质量 一次验收合格。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货物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质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中标人承担质量违约金,按本工程结算造价 %计算(具体由投标人自报,不得低于工程结算造价1%),造成招标人其它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据实赔偿。
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肆份以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一套(光盘)
13 投标注意事项 见招标文件
1.概述
1.1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已批准立项,资金已基本落实。
1.2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采购招标所用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也是本工程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1.3 本次招标活动,各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名词定义:
招标人(建设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项目概况
1.5.1项目名称: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采购
1.5.2项目地址:浦东新区森兰外高桥地块D5-3、D5-4地块
1.5.3建筑面积:约136800㎡
2.招标工程简要内容
2.1本次招标范围为:森兰商都二期(D5-3、D5-4)项目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供货及配合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母线槽(联络柜与低压柜连接使用的母线槽)设备供货及配合指导安装,多功能仪表为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需预留断路器接点),中标人需提供深化后的二次接线图,需征得项目主设计单位(同济院)的批准、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组装(含高低压设备电力信号的采集)。
2.2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要求供货单位为完成变配电设备供应提供一切所需的劳务及材料,包括前述的运输、装卸、测试、调校、试运转、通过当地电力有关部门的验收、与总包单位、电力设备安装单位及设计院的协调工作、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等,而且包括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的杂项零件,无论此等杂项零件是否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指出。
3.投标报价要求:
3.1报价依据:
3.1.1本工程招标文件;
3.1.2招标文件答疑的补充文书;
3.1.3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和施工现场条件等;
3.1.4国家、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和招标人制定的现行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
3.2 投标报价内容及要求
3.2.1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情况、投标人拟订实际施工条件、当地及其它相关资料,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市场竞争及风险等一切因素自行报价。
3.2.2投标报价为工程总造价报价,由工程量清单报价、易损件和备品备件报价、专用工具报价三部分组成。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和数量自行测算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和子目不能变更与调整。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投标报价表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的其它细目中。按招标图纸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闭口包干且总价闭口包干。
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细目计算单位的一切满足劳务、货物、切割及废料、版税、包装、运输、保险、货仓,或其他存放费用、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组装、配合调试、配合安装(电力监控系统组装)、指导培训、配合系统调试验收、成品保护、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文件(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竣工配套资料等)、技术培训、工厂监造、协助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售后服务及其他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技术考察、其他专业配合费及伴随服务费等以及就履行所有合同条件及准时、满意地完成合同所指的整项工程所需的一切事务及物品的费用,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清单报价中所有子目的组价明细表。
3.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照出厂标准供应的货物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包括工装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其费用分项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如所报规格、数量、种类等不足,在质保期内负责无偿且无条件补足。投标人需承诺货物质保期结束后运行5年内,以上易损件(包括工装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不高于投标价格。如投标设备不需要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或者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免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3.2.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单价及总价。每种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3.2.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招标的设备从生产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设备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指导费、调试费、验收费、各种税金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保期内的维保费用。
3.2.7投标报价是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中设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功能要求中所有配置及投标人设备标准配置的价格。
3.2.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投标若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果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此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和标价的影响。
3.2.9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图纸、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参考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拟订施工组织设计、实际施工条件、当地及其它相关资料,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市场竞争及风险等一切因素自行报价。合同价格按照固定单价的方式计取,以招标图纸表述内容为准,除非发生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总价闭口干不再调整。
3.2.10投标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设备的明细配置报价表。
3.2.11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另外表明价款,有关费用被视作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的单价或价款内。
3.2.12中标人保证对设备的保修期是整个工程竣工备案通过之日并移交物业后起计,质保期为2年。在保修期中如因乙方质量原因,合同设备主要部件发生损坏更换,则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保修须3小时内到达进行解决,同时明确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须承担的必要的低值易耗品部件的清单(其他部件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2.13在报价中,设备价格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招标文件“设备品牌表”中有品牌要求的,必须按表中推荐品牌自行选择报价。不得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报价办法,如有违反,则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研究并处理。
3.2.14投标文件必须分别提供书面文本和报价单的电子文本,报价单的电子文本应与书面文本一致,总报价与各子系统分项报价之和应当相符;当出现不一致或不相符的情况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报价为准,且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3.2.15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16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优惠、让利承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没有列入投标文件,而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作的补充说明,评标时将不予以考虑。
3.2.17本工程不执行任何政策性调价。
4.设备供应结算
4.1设备供应结算原则
4.1.1投标报价为按招标图纸固定单价闭口包干,固定总价闭口包干,除招标人对招标图纸及供货设备的要求发生变更外,其余不做调整。:
4.1.2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和合同中约定的可调整部分,合同价调整方式如下:
(1)在投标报价中有的设备,按照投标设备的综合单价调整;
(2)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的设备,缺项部分由中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报招标人及投资监理审核。按照招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经流转审核后的书面成果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质量要求
5.1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货物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如果质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中标人承担质量违约金,按本工程结算造价%计算(具体由投标人自报,不得低于工程结算造价1%),造成招标人其它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据实赔偿。
5.2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证期从整个工程竣工备案通过之日并移交物业后计算。在保修期中如因中标人质量原因,合同设备主要部件发生损坏更换,则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设备发生故障保修须3小时内到达进行解决,同时明确质量保证期内招标人须承担的必要的低值易耗品部件的清单(其他部件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6.工期要求和规定
6.1工期:合同签订后工期不大于40日历天。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满足上述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填报合理、最短的工期。工期延误的处罚额度:中标人按每延迟一日历日 _______元承担工期违约金(具体由投标人自报,不得低于1000元/日历日);工期延误中标人除工期违约金外,还需向建设单位承担工期赔偿金,工期赔偿金按每延迟一日历天10000元计算。
6.2投标人自报的工期,必须符合招标人的工期要求,且应与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表一致,一旦中标,作为本工程设备供货合同的交货工期。
6.5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应得设备款项中直接扣除交货工期违约金,造成招标人其它损失的还需按实赔偿,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支付。
7.付款方式
7.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本项目正式送电日为止。
7.2招标人在收到上述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
7.3全部货物到工地,中标人在交接地点(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室外地坪某处)完成卸货后,经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关设备单据文件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经审核无误后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7.4本项目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整体工程完成全部通电,设备结算审价完成后,向中标人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5%。
7.5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招标人经审查无误后向中标人支付5%余款。
7.6由于配电设备的特殊性,在设备安装完成未整体通电情况下,不能判断设备是否合格,所以,上述7.3条中提及的货到现场的验收交接指的是: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只对货物的包装、外观、送货数量及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如果电力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遇到配电设备有任何问题,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安装单位解决问题,直到正常通电,不因办理了设备移交手续而免除设备中标供应商质量缺陷的责任。
7.7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事先提交经过招标人确认的合法的发票等付款证明文件。中标人未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及结算资料,将无权进行工程结算,招标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已充分考虑了“营改增”税收政策,中标人对此无异议。若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需无条件提供。
8.投标标书的内容与编制要求
8.1 技术标标书的内容:(要求内容不仅限于此)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技术参数响应表
主要元器件产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主要设备的鉴定报告、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供货计划表(须满足供货期)
质量保证措施
设备的配合安装(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备品备件供应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措施
设备人员培训及督造措施
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社会信誉,以及关于同等规模项目供货的业绩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其他对招标文件承诺的内容。
8.2商务标标书的内容
8.2.1商务标书的内容
法定代表人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价明细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专用工具报价表)
付款条件
主要设备、材料的“设备品牌表”
8.2.2商务标书编制的要求:
本工程要求按上述内容编制商务标书,如有需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写入“报价编制说明”内。并按规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章,同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8.3投标标书质量
投标人如需对打印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用黑墨水书写并在更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以原打印文字为准。投标者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招标图纸必须认真审阅,投标者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方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8.4投标标书的装帧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并一律用中文编写打印,尺寸统一为A4规格,图、表尺寸统一为不大于A3规格,字号为小四,宋体。并应做到:
a)内容齐全,图文清晰,笔迹端正,装订成册。
b)投标标书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报价书的电子文本一套,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文本上应表明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项目的名称(以便开标后的识别)。投标标书要求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c)标书装入密闭袋内予以密封,在封口上骑缝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不符合本项规定的标书视作无效标书),密封后在密闭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等字样。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过程中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
9.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后交到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须发给招标人修改或撤销的密封书面通知。
2)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
下列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10.1 发放标书及现场踏勘
10.1.1发标会发放标书
时间:前附表
地址:前附表
10.1.2现场踏勘
交通工具由各投标人自备,自行前往
地址:浦东新区森兰外高桥地块D5-3、D5-4地块
10.2投标人递交投标疑点书面文书及答疑会
10.2.1各投标人可以递交或传真关于招标文件、招标用图纸、提供资料及工程现场踏勘中影响本次投标报价存在疑点的书面文书。书面文书一式一份,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10.2.2递交时间: 前附表
10.2.3答疑会由招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形成书面文书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0.2.4会议时间、地点:前附表
10.3投标截止及开标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附表
标书投送地点: 前附表
开标时间、地点:前附表
10.4评标询标:另定
10.5签订合约
在标书有效期内,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设备供货合同。
11.发出的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发出的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
合同
投标书格式
技术要求
设备清单
招标图纸(电子版)
12.评标原则
12.1、评标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12.2、评标小组:由5人或以上单数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小组。
12.3、评标原则
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产品质量、投标报价、工期、运输条件、技术服务、零配件供应、经营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性经济技术评议、打分,并推荐候选中标人。
12.4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3.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3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设备供货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
13.4在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设备供货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单位抵扣招标服务费后,再向中标人退还剩余的投标保证金。
13.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3.5.3其他严重违反招标要求,导致招标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
14.其他应注意事项
14.1投标文件若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接纳。
14.2投标文件内若有计算错误,由投标者自行负责。
14.3投标期间,招标人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4.4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全部投标,亦不会对投标人解释选择或否决全部投标的原因。
14.5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6 除非另有通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项活动,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4.7 招标人将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传真形式统一答复投标人的书面提问,且不须说明此答复之问题来源。招标人对任何非书面提问均不作答复。
14.8 合同书在投标时不必填写,待签订合同时才填上双方同意的条件。
14.9 除招标方另行通知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书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联系。投标人任何试图对招标机构和买方的评标比较和授予合同决定进行影响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书的拒绝。
14.10 投标者应先到工地视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之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引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11 质量保证期应由整个工程竣工备案通过并移交物业之日起计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货物的缺陷等原因而发生的任何问题而负责。出现上述情况,中标人应在5天之内,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免费负责更换。
14.12 供货单位将提供一份维修及紧急修理的合同建议书。供货单位应在投标时提交一份在首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二年内的维修及紧急修理合同建议书,其中包括定期检查、人力、材料和零件等,固定的基础保修价格应列明于保修单价细目表内。
14.13 若中标人为市外单位,必须办妥中国上海市政府规定的进入上海市场所需的一切手续,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4.14 本高低压设备运至现场的卸车将纳入总包单位的管理范围,中标人在卸车过程中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协调。
14.15各投标人在回标时,必须在密封的标书中附上一张电子光盘(包括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5保修及售后服务
15.1生产厂家需在上海设有办事处作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问题时,应在3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5.2 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自带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15.3设备安装完毕,在招标人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15.4对于大型设备如果以散件包装运输,那么中标人须根据工程的工期安排派人到现场组装设备,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5 中标人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招标人的技术和维修人员在制造厂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派员参加安装,中标人应安排技术人员给予免费的指导和演示,必要时,应对如何排除故障、部件的拆装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16包装和运输
16.1 设备应按各自要求包装,设备在包装箱内就位稳固,包装箱应牢固严密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16.2 在设备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1)装箱明细单副本一式贰(2)份;
(2)质量合格证书副本一式贰(2)份;
(3)相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壹(1)份;
(4)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系统装配图一式贰(2)份。
16.3 设备运输采用公路运输,包装箱上应有怕湿、防雨、防倒置、禁止翻、小心轻放等储运标志,运输过程中不得碰撞、挤压、抛投、雨雪淋袭。
16.4 如果使用集装箱运输,中标人应在装箱以前对集装箱的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用于运输合同设备的集装箱状态良好。集装箱内应备有充足的货物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止设备在集装箱内移动。中标人应对因其疏忽而导致的货物的任何损坏负责。